網路報名-同意聲明

網路報名-同意聲明

 網路報名同意書
  • 本人已詳閱簡章中之各項權利義務,爾後若因本人未留意導致影響錄取或入學資格時,責任由本人自負。
  • 已完成繳交報名費作業(繳費方式請詳閱各招生簡章)。
  • 網路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均為本人親自填報,各項報名文件若有偽造、變造、冒用等不實情事,本人願負法律責任並同意被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。
  • 本人同意所有報名資料都以網路報名登錄資料為準,報名完畢並列印報名表,按簡章規定寄回長榮大學招生委員會,方為完成全部報名手續。
  • 完成報名手續後,本人同意貴校依據『個人資料保護法』之規範,直接或間接對本人個人資料進行合理的處理與利用。
 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  2023.12.21 發行

本同意書說明長榮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將如何處理所蒐集到的考生個人資料。當您點選「接受」本同意書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。若您未滿十八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後,方得使用本服務,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。

一、個人資料之蒐集、更新及保管
1. 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2. 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。
3. 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相片、報考學制、報考學系(所)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考生身分、電子郵件、通訊地址、聯絡電話、行動電話、緊急聯絡人資訊(含姓名、電話、行動電話、關係)、教育程度(含學歷、畢/肄業學校、畢/肄業系(科)別、畢/肄業日期)等。
4. 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5. 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損失相關權益。
6. 您可依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 (1)請求查詢或閱覽。(2)製給複製本。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(5)請求刪求。
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本校得拒絕之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,請參考本校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。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1. 本校為執行招生業務及其相關作業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2. 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您可以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。
3. 本校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3年內,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(包含澎湖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)。

三、基本資料之保密
本校如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1. 當您點選「接受」本同意書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。
2. 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校網頁(站)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。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。
3. 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,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,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,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。
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